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對于雇傭關系賠償與工傷賠償哪個高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國家沒有規定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雇傭關系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如果人死面)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死亡賠償金。2、工傷損害賠償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停薪留職期間的工資、醫療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第二十三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第二十六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關于雇傭關系工傷賠償要怎么算一、雇傭關系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
(一)身體受到一般傷害的賠償項目
1、醫療費用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因傷致殘:在前項賠償項目基礎上增加以下項目: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殘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60周歲以下按20年)但六十歲周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上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年限×傷殘賠償指數。(“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4、精神損害賠償金:賠償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有二種情況除外:賠償義務人以書面方式承諾賠償的,二是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5、康復費:指在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階段實際發生的并且必要的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原則上等待發生后另行起訴;但醫療證明和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雇傭關系和工傷的傷殘鑒定的區別?您好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工傷與雇傭關系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的區別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簡單理解區別有如下幾個方面
1、工傷賠償適用〈工傷保險條例〉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屬于國家強制性的一些規定。而雇傭關系適用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舉證責任方面也是有區別的。
3、適用的傷殘鑒定標準也是有區別的,工傷的傷殘鑒定適用〈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而雇傭關系有時采用〈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有的采用的是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
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準(試行)
雇傭工傷賠償標準對于雇傭關系的賠償標準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如果雇員有過錯的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根據雙方責任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雇員沒有過錯責任,由雇主全額承擔。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雇傭和工傷傷殘賠償一樣嗎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