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交通事故賠償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 交通事故賠償訴訟流程詳解
## 一、起訴前的準備工作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需要先收集必要材料。到交警部門復印駕駛證件、車輛登記信息和保險單據。涉及單位車輛的,需前往工商部門查詢企業注冊信息。準備好起訴書后,向有處理權限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請。
法院收到材料后會進行審核。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當事人需在七天內繳納訴訟費用。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法院會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對法院決定有異議的,可在十天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訴。
立案成功后,法院將在五日內將起訴書副本寄送被告。被告方需要在十五天內提交答辯材料。這個階段當事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資產。法院確認開庭時間后,會提前三日通知雙方當事人具體安排。
## 二、一審庭審流程
開庭當天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法官宣布審判人員名單,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當事人有權申請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法官回避。
進入事實陳述環節,雙方分別說明事故經過。證人需要當庭作證,不能到場的要提交書面證詞。當事人可出示事故照片、醫療記錄等證據材料,雙方對證據的真實性進行討論。
辯論階段圍繞責任劃分和賠償標準展開。當事人可以引用交通法規條款,對爭議問題展開討論。法官會引導雙方聚焦核心問題,避免無關爭論。
調解是重要環節。法官會詢問雙方調解意愿,協助擬定賠償方案。達成調解的立即制作調解書,雙方簽字后生效。調解失敗的,合議庭將在閉門討論后作出判決。
## 三、二審上訴程序
對一審判決不滿的當事人,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天內上訴。提交上訴狀時需繳納上訴費用。二審法院收到材料后,認為需要重審的將安排開庭。
二審流程與一審相似,但更側重法律適用問題。特殊情況下,二審可采用書面審理方式。法官會重點審查一審的證據采信和法律條款使用是否恰當。
二審可能維持原判、改判或發回重審。維持原判的立即生效,改判的以新判決為準。發回重審的案件將重新走一審流程,但由原審法院其他法官審理。
## 四、再審申請條件
當事人認為終審判決存在重大問題時,可申請再審。申請需在判決生效后六個月內提出。主要理由包括發現新證據、關鍵證據造假、法律適用錯誤等情形。
再審申請書要寫明原審法院、案號和具體申訴理由。法院接到申請后,會組織專門小組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可能由上級法院直接審理或指定其他法院重審。
再審程序參照一審二審流程,但審理范圍限于申訴理由涉及的內容。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執行,但法院可根據情況裁定中止執行。
## 五、賠償調解相關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明確三種解決途徑:人民調解、交管部門調解和法院訴訟。交管部門調解需各方自愿,調解過程一般公開進行。
成功調解的需制作調解書,寫明賠償項目、金額和支付時間。調解書經各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調解失敗的,交管部門出具調解終結書,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
調解協議應包含事故責任認定、損失明細、賠償比例等要素。醫療費、誤工費、車輛維修費等常見項目都需明確列出。分期支付的需約定具體還款日期和方式。
## 六、常見問題解答
訴訟時效為事故發生日起三年。傷勢需持續治療的,從治療終結日起算。索賠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損失等。構成傷殘的可申請殘疾賠償金。
證據收集要注意時效。監控錄像需在三十天內調取,超過期限可能被覆蓋。醫療票據要保留原件,修車費用需正規發票。誤工證明需單位蓋章并附工資流水。
保險理賠與訴訟可同時進行。已獲保險賠付部分可在訴訟中抵扣。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優先賠付,商業險按責任比例賠償。保險公司列為被告的,需在開庭前提交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