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傷者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的醫藥費應該由誰來墊付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首先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如果確定肇事車輛有責任,不分責任大小,先由肇事車輛的交強險,墊付,1.8萬元,然后,等待交警部門做出事故責任劃分。責任明確后,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墊付醫藥費。但是也可以不墊付,讓傷著自己拿錢看病,等事故處理完畢,傷者出院以后一塊算賬。到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報銷。
交通事故傷者醫療費應該由誰墊付?搶救費由交強險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除此之外的其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他費用,法律沒有規定誰墊付。這時候治傷要緊,誰墊付不重要。一般來講,在責任劃分之前,讓肇事者墊付也是缺乏道理的。這里其實有個bug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公平社會應當先醫療,后付費,這樣就不存在誰墊付的問題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了,但目前國內不是這樣……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發生交通事故住院費由誰墊付車禍的醫藥費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可以由肇事方墊付,在確定具體的賠償責任后,根據肇事方已墊付的費用,相應減除其支付義務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屬自行墊付,自行墊付的,在確定肇事方賠償責任后,受害人有權向肇事方追償。也就是說,法律并未明文規定肇事方必須墊付醫療費,實踐中哪一方墊付都可以。如果遇到肇事方不墊付醫療費,家屬也來不及籌集醫療費的特殊情況,當受害人需要搶救時,交警部門可以通知保險公司先行墊付搶救費用。如果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限額,或者肇事方沒有購買交強險,或者肇事方逃逸未歸案的,則交警部門可以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在墊付費用后,有權向肇事責任方追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事故傷醫療費誰墊付交通事故 傷 醫療費 誰墊付 一般情況下,車方先行墊付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的,待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后可進行詳細計算;傷者自行墊付,痊愈后根據法律規定理賠;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后期理賠時詳細計算。 如果出現雙方都沒有錢墊付醫藥費的情況,那么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非 醫保 用藥不予賠償嗎 受害人在醫院治療,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用藥,受害人和投保人均無法掌控,若保險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 證據 證明受害人非醫保用藥費用屬于不合理、不必要的治療開支,則應全額承擔包括非醫保用藥在內的賠償責任。 醫保報銷,能不能重復賠償 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我國現行法律是否有禁止受害人向醫保部門報銷后再向侵權人行使醫療費的賠付請求權,與侵權人無關。 常見墊付問題 在實際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雙方因墊付 醫療費用 問題經常產生很大的糾紛,情況也是錯綜復雜,根據辦案經驗和實際操作中經常遇到以下因為醫療費產生的問題: 1、肇事方從事發后就玩消失,拒絕墊付任何費用。 2、肇事方墊付簡單搶救費后玩消失,拒絕支付受傷者任何后期治療費。 3、肇事方對受傷者全額出資治療。 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員受傷,搶救、治療傷者肯定是此時事故首當其沖應當進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機會考慮,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擔多少責任,而此時交警部門還沒有做出責任劃分,所以不愿意墊付醫療費用或者只墊付少量的搶救費用。 這時通常會將 交強險 范圍內的10000.0元通過保險公司劃撥到醫療機構,但往往對于構成 傷殘 的傷者治療費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肇事司機能急事墊付醫療費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但的確也有個別傷者因肇事司機墊付足額費用,致使待交警部門責任認定后自己多出的費用無法要回,照成墊付方較大損失。 按照正常情況發生交通事故,應該肇事者進行先墊付,撞了人先進行搶救人,不要因為人由于雙方不進行墊付,而發展導致傷情變化嚴重,這樣就不劃算了,后期處理起來罪行也是不一樣的,發生交通事故是有犯罪認定標準的,大家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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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最希望當然是輕傷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可如果是重傷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那么就得送到醫院進行救治。那么這個時候的問題是交通事故醫療費誰墊付?接下來將由我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交通事故醫療費誰墊付的問題。以供大家參考與學習。
一、醫藥費由誰墊付
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車方先行墊付的,待交通 事故責任劃分 后可進行詳細計算;傷者自行墊付,痊愈后根據法律規定理賠;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后期理賠時詳細計算。
如果出現雙方都沒有錢墊付醫藥費的情況,那么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二、非醫保用藥不予賠償嗎
受害人在醫院治療,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用藥,受害人和投保人均無法掌控,若保險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受害人非醫保用藥費用屬于不合理、不必要的治療開支,則應全額承擔包括非醫保用藥在內的賠償責任。
三、醫保報銷,能不能重復賠償
我國現行法律是否有禁止受害人向醫保部門報銷后再向侵權人行使醫療費的賠付請求權,與侵權人無關。
因此,侵權人的賠償責任也沒有理由因受害人向醫保部門報銷部分醫療費而予以減輕。
一顆高尚的內心應當承受住災難的發生,而不是對災難進行逃避。通過閱讀以上全文,想必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你已經對交通事故醫療費誰墊付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便是我為您整理的有關交通事故醫療費誰墊付的相關資料。若你還有其他問題,還有咨詢律師。
交通事故醫療費誰墊付 @2019
車禍后醫藥費由誰墊付交通事故住院費可以由肇事者、保險公司、受傷者或醫院墊付。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的賠償所包含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的項目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交通事故治療期間費用由誰墊付 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