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解答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流程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1、當事人向法院起訴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2、法院受理該訴訟并進行立案;3、向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辯;4、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5、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的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流程有哪些交通事故糾紛 起訴流程: 1、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2、法院立案后進行審理前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的準備; 3、開庭審理、法庭調查與辯論; 4、宣判; 5、 交通事故當事人 執行判決。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 訴訟參與人 。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 不公開審理 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交通事故的訴訟程序是怎樣的關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 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的流程為: 一、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 裁定駁回起訴 7、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8、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 9、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10、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11、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 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12、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 13、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1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上訴 1、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并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2、二審審理:維持原判;改判;發揮重審 3、宣判后: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三、二審 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證據交換 3、上訴的裁定: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4、上訴的判決 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 不開庭審理 ,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5、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維持原判;改判;發回重審 四、宣判 1、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2、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 3、申請再審: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近些年來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隨著我國人們生活水平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的逐步提高,轎車已經進入千家萬戶,隨著而來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的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也是呈上升趨勢,這種事情一般協商不交通事故法院申訴流程 了就去法院起訴,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嗎?下面就讓我為大家帶來的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 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 交通事故的分類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流程
1、立案階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開庭審理階段。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隨后,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三、 交通事故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
一般是在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選在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法院是兩個不同地區的法院的情況下,選擇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法院起訴可能會有天壤之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以下賠償費用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計算: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多項賠償標準是按照受訴地法院的標準計算的,貧困地區和發達地區的標準相差很大,直接影響獲賠金額的多少。因此,選擇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法院起訴直接關系到傷者的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