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行政賠償申請書應包括下列內容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受害人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姓名、性別或者名稱、住所等身份信息;具體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賠償請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人的簽名、蓋章;以及申請的具體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申請行政賠償應該如何做行政賠償的請求可以由賠償請求人單獨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由賠償請求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賠償的請求。并且受害人申請賠償的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要依法遞交申請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行政訴訟怎樣提交行政賠償當事人如果要在行政訴訟中提行政賠償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可以在提交起訴狀時一并提出要求賠償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請求,并在起訴狀中依法列明其要求賠償的具體數額,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和依法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具體怎么提出行政賠償行政賠償可以單獨提出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也可以在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如果當事人是在申請復議或起訴時提出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則可以在復議申請書或者起訴狀中列明賠償的具體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如何提起行政賠償要在行政訴訟提行政賠償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可由當事人可以在起訴時一并提交起訴狀和賠償申請書,并提交能證明自己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的證據材料。而法院可以分別立案,并視情況合并審理,或單獨進行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行政賠償請求如何提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在要求行政賠償時應當遞交申請書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可以委托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說明與受害人的關系,并提供相應證明。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六條,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要求行政賠償的申請書應當載明 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其權利承受人有權要求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十二條,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三)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說明與受害人的關系,并提供相應證明。
賠償請求人當面遞交申請書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并注明收訖日期的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賠償請求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