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的有關資料。傷殘鑒定流程:1、傷殘鑒定需要準備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他證明材料。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在20個工作日得到鑒定結論。
怎樣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傷殘鑒定申請流程:1、提出傷殘鑒定申請:當事人出院后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攜帶全部醫療票據、診斷證明和病例委托專門的殘疾鑒定機構鑒定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2、鑒定機構受理當事人申請后,應當攜帶本人的案件、診斷證明等材料,由鑒定人員現場鑒定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3、傷殘程度由重到輕分為一至十級,鑒定機構將根據當事人的傷情,在一定期限內出具是否構成殘疾和傷殘程度的鑒定意見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4、鑒定意見中將有三個時期和傷殘程度,作為索賠金額的參考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評殘的流程1、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2、受理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后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數據庫管理軟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信息)。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評定
縣級殘聯對于殘疾特征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并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征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
4、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于信息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
勞動能力鑒定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殘疾人證
鑒定評殘等級需要什么流程(1)本人向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致殘經過和殘情等情況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
(2)申請人所在單位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后寫出證明材料,連同本人檔案材料
(包括原始證明、病歷和現場證人提供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的證明材料等)、書面申請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人民警察須著制式服裝)等一并報送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查。
(3)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查認為具備評殘資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醫院進行殘情檢查和鑒定后,根據殘情鑒定,寫出綜合報告,填寫《傷殘等級審批表》和傷殘證件,連同本人申請、單位證明等有關材料,一并報市(州)民政部門審查。
(4)市(州)民政部門經審查認為符合評殘條件的,寫出評殘報告,在上報的《傷殘等級審批表》上簽署審查意見,連同其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他材料一并報省民政廳審批。
(5)省民政廳經審查認為符合評殘條件的,在《傷殘等級審批表》和傷殘證件上簽署審批意見,加蓋印章,并通知縣(市、區)民政部門將傷殘證件發給本人。
傷殘人員由于殘情變化需要調整傷殘等級的,按上述程序審批。
傷殘鑒定詳細流程1.損傷程度鑒定
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傷殘程度鑒定
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
3.因果關系鑒定
指損傷與疾病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的關系鑒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鑒定
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若有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的關系。
5.保險理賠鑒定
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學生評傷殘等級流程 的同一認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
損傷后休息時間長短的合理性判斷。
8.護理依賴程度鑒定、醫療依賴程度鑒定
損傷致殘后對護理及醫療的依賴情況判斷。
9.致傷物推斷或損傷機理分析
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10.保險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