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疫情期間勞務合同到期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不能終止合同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要順延工期。如果員工在疫情期間治療或隔離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了,企業不能直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而是應該順延至員工醫療期、隔離期或政府采取緊急措施結束的時間。非治療的,疫情期間屬于不可抗力,合同自動延期。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疫情期間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疫情時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給續簽是有補償的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公司應當按勞動者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支付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疫情期間,合同到期的,根據規定公司不能解除合同,應當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疫情期間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補償標準疫情時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給續簽是有補償的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公司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疫情期間,合同到期的,根據規定公司不能解除合同,應當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到期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了公司不續簽了有賠償的說法是公司可以拒絕續簽(即強制趕人)。但要支付經濟補償(2008年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的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有權要求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根據你在該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要求支付。
法律依據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4周發在單位干了四年由于疫情合同滿了單位不續合同有什么辦法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可以起訴。
1、合同期滿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了因為疫情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的原因單位不續合同,可以將該單位起訴,該單位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的行為已違反《勞動合同法》。
2、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干因疫情勞動合同延期續簽 了四年的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