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發現金通過銀行都是可以的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法律都允許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法律未對發放方式有要求,只要求了發放法定的貨幣就行,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擴展資料:
法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約定發放工資的時間,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法律要求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克扣員工工資,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一、可以肯定的說,沒有這樣的規定。第二、不但勞動法沒有這樣的規定,如果單位的規章制度有這樣的規定,也是不合法的。原因是勞動者有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權利(一般情況下限制條件是提前一個月)第三、如果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辭職)立即走人,沒有遵守三十天規定的話,單位能不能不發工資呢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回答是要發,原因是員工既然已經履行了勞動義務,得到勞動報酬就是他的權利;是不是說員工可以不必遵守三十天規定,隨時提出辭職就可以走人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呢?回答是在一定條件下,要承擔。比如說,員工正在進行某項工作,突然不辭而別,給公司造成了損失,這肯定是要賠償的。 總之,要區分工資報酬和損失賠償之間的關系:員工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報酬,同時,因為員工的不辭而別,給單位造成了損失,員工應該賠償,這是兩個概念,不能混淆,雖然在結果上,員工有時可能拿不到人民幣。
公司發工資不走銀行卡違法么?不使用銀行卡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那么工資就是以現金的形式發放的,這種方法本身是合法的。現行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企業工資支付條例》中都沒有禁止企業以現金形式支付工資,所以現金支付工資是合法的。
資料拓展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
一、發放工資目前普遍有兩種形式:
1、通過銀行間接把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
2、以現金方式直接發放到員工手中。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種形式。
二、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
1、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
2、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三、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企業發放工資,必須要通過銀行代發嗎?如果讓自己的出納發放工資,要注意哪些事項?不是一定的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對于一些大型員工多的公司當然優先考慮銀行代發,大概的意思你應該也懂。出納發工資要注意:數目要點清點楚。最好有一臺驗鈔機。員工領工資后由本人簽字確認。
銀行代發工資的話 要先跟銀行簽訂代發協議才行 如果你是開支票到銀行代發 就要準備一個發工資資料的電子檔拷貝到U盤里 然后拿到銀行代發 如果你是企業網銀代發 就把員工的工資資料上傳代發就行.由銀行代發工資的好處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對企業而言,銀行代發工資流水可用于辦理大筆信用卡和貸款,也可為今后企業做大做強埋下伏筆,便于企業到銀行后申請貸款;對員工來說,可減少保管現金,減少現金損失和損失,也可免除轉賬提現費用。2.對銀行發放薪金的不利方面:對低薪收入的員工而言,銀行發放的薪金資金對使用者的信用不利。對企業而言,也將受到更多的限制。3.對于員工來說,銀行工資支付最大的優勢是可以節省更多的時間申請相關的銀行卡,并且可以定期獲得自己的工資。不需要任何繁瑣的手續或相關的證明,也不需要浪費時間拿到當月的工資。而且銀行會扣除你所有的保險或者住房公積金,然后發工資,節省了員工很多麻煩。4.銀行代發薪金,是指公司將員工工資委托給銀行轉賬,劃撥到職工開立的活期儲蓄賬戶。一家銀行代發工資基本上沒有什么壞處,只是對企業來說不能弄虛作假,偷稅漏稅;對于低工資個人來說,這種薪金流水不利于辦理信貸業務。
批量代發,一方面可以減輕銀行柜面壓力,另一方面,代發的工資到了個人賬戶,一般來講不會所有的個人都將工資提取或轉走了,銀行可以沉淀部分資金使用。
銀行代發工資有什么好處
1.減少了到銀行領取現金進行復點的環節;
2.減少財務人員因分發工資而產生的差錯;
3.減少保管工資的負擔。
對企業主:
1. 銀行流水可以用來辦理大額信用卡和貸款
2. 為以后企業做大做強埋好伏筆
對企業員工:
1. 減少對現金的保管,降低現金的丟失和損壞率
2. 全球取現免手續費,跨行跨地域也免手續費。
現在規定工資發放必須走銀行么勞動法并無規定工資具體發放形式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具體由公司自行決定。直接發現金和委托銀行發放都是可以的。
1、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或委托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2、法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約定發放工資的時間,具體如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法律要求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克扣員工工資,具體如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公司發工資能不能不經過銀行 他費用。
拓展資料
各用人單位的工資不同,工資的計算由各用人單位自行擬定。但日工資的算法為月收入/月工作天數;小時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月工作天數*8小時;月工作天數計算方式一般為出勤天數。勞動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用人單位發放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