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辭退賠償談不攏不辭退了
辭退賠償談不攏不辭退了,辭退員工的時候都是需要有賠償的,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下面是辭退賠償談不攏不辭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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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口頭辭退勞動者的,是屬于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勞動者是可以申請仲裁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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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公司無故辭退賠償多少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勞動者不加班可以辭退嗎
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1條規定: “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勞動法》第42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除外)。
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后,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企業不能認為職工不加班就違反廠規廠紀或勞動合同,進而以此為由予以辭退。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根據規定,單位若需要辭退勞動者,也就是提前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那必須要嚴格按照法律中規定的情形操作,而不允許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這一般會被認定為違法行為,需要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向勞動者做出相應的`賠償,而這個賠償就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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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辭退賠償金該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哪些情形被辭退有經濟補償金
具體而言,以下幾種情形被辭退的,勞動者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
第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是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應當以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作為基數,而不是以基本工資、實發工資為基數。基本工資僅僅是勞動者工資的一部分,顯然不能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而實發工資并不能真實體現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比如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克扣工資等違法行為都可導致實發工資低于勞動者實際的工資,顯然也不能作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四、經濟補償金是否扣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經濟補償金是否扣稅作出了以下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需要提示的是,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五、單位不愿支付經濟補償金怎么辦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后,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應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經濟補償;若逾期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責令用人單位按應支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因此,如果單位不愿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要求該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可以在申請仲裁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并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對于經濟補償金,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后解除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合同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這當中就可能就存在很多勞動者無法弄懂的法律難題。因此,建議勞動者在遇到有關經濟補償金的法律問題時,最好向專業的勞動律師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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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辭退員工的程序
先通知勞動者,再通知工會。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40條規定,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應該注意的是,《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一條規定。
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因此,用人單位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以后,還要將該決定送達勞動者。
而這一舉證責任在于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已經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勞動者的時候,將會使用人單位面臨勞動仲裁失效無限延長的法律風險。
三、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履行下列具體程序
(一)由解除決定人(單位主管、勞動者)遞交解除申請書;
(二)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并報主管審批;
(三)通知所在部門及職工辦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設備等;
(四)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職工在結算工資和發放經濟補償的財務手續簽字領取;
(六)給職工辦理黨、團、工會組織關系和檔案等轉移手續;
(七)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單和公積金轉移手續等事項;
(八)給職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公司口頭通知辭退員工,在員工要求補償時,公司又說又不辭退了,怎么辦?公司口頭通知辭退員工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員工要求賠償室,公司又不辭退了,可能是公司違反了勞動法規定,他再辭退工資方面沒有充分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的理由,所以他又反悔了公司口頭通知辭退員工,員工要求賠償室,公司又不辭退了,可能是公司違反了勞動法規定,他再辭退工資方面沒有充分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的理由,所以他又反悔了
被辭退,公司因不想給補償又決定不辭退了,該咋辦?公司不辭退,那只有再干下去,否則自動離職,就無法要求補償。當然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的規定,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可以要求補償。附條文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公司口頭辭退員工,沒有談妥經濟補償金,該怎么辦?公司口頭辭退員工。并沒有跟員工談妥賠償金的話這是不對的一件事情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公司是沒有任何的權利去直接性的開除員工,如果說員工沒有犯本質上面的錯誤,那么公司如果想要開除員工的話,就應該要去把相關的賠償給員工談論一下,這樣的話也是可以有效的,避免跟員工后續發生一定的問題。如果說公司沒有選擇進行賠償的話,大概也是可以直接甚至選擇把公司起訴的法院。
一、關于賠償金。
如果是因為公司的原因辭退了員工的話,那么也是可以選擇去進行賠償,這個賠償的金額是要跟員工一起去進行商量的,而如果員工同意了的話,那么大家就可以簽一份合同,就相安無事了。但是如果說研究對于這個賠償并不是特別的滿意,那么公司也是要選擇去再一次的跟員工進行談。但如果說員工是因為犯了相關的錯誤,導致公司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失,那么我們就可以要求員工來進行賠償,也可以選擇不去支付員工相關的賠償金。
二、如果公司不支付賠償金怎么辦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
如果公司沒有跟員工簽合同,并且直接口頭的辭退了員工的話,那么,員工直接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直接性的選擇把公司起訴到法院,一般起訴到法院的話,也是會賠償很多的錢。大概是在一萬塊錢以上,因為這是公司的錯誤,而且起訴的相關費用也是需要公司進行承擔。
三、總結。
作為公司的老板,我們在把員工開除了之后,也是應該要去進行賠償,這樣的話,也是能夠讓自己公司的名聲更加的好聽一些,而且也是能夠有效的避免后續的一些勞動糾紛。事情不要做的太絕,否則的話,也會讓其他的員工感覺到不開心,感覺到自己也受到了相關的威脅。
公司口頭辭退員工,沒有談妥經濟補償金,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公司口頭辭退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的員工,但是并沒有去給員工進行經濟補償金。如果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我們也是可以選擇的,直接的去投訴公司,大家也可以選擇找相關的領導來幫助自己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選擇直接性的把公司投訴到相關部門,比如說勞動部門這樣的話,也是可以讓公司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一、投訴到勞動局。
大家可以選擇把公司的所作所為通過口頭或者是通過投訴的方式提交到勞動局,大家也可以去保留一下相關的證據,要有相關的證據,這樣的話,才能夠讓公司受到更加嚴重的懲罰,畢竟口說無憑。如果說自己在工作的過程當中沒有做錯,任何的事情,而公司沒有任何理由的把我們開除了的話,并且沒有對我們進行任何的賠償,大家也是可以選擇直接的把公司給舉報到勞動部門,這樣的話,勞動部門也是可以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二、公司的做法是對的嗎賠償金沒談妥公司又不辭退了 ?
公司的做法是屬于不合理的一件事情,公司在開除員工的時候,如果員工沒有犯本質上的錯誤,公司是沒有任何的理由去開除員工的。如果非要開除一個員工的話,也是需要對員工進行經濟上的補償補償,這樣的話,也是能夠讓員工減少損失。
三、總結。
如果大家想要開出一名員工的話,我們就要做好準備,如果說大家給的補償不屬于合法范圍之內的話,員工也是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公司。而我們的公司也是很有可能因為這個受到非常嚴重的打擊,所以小編也是建議大家最好是不要做出人走茶涼的事情,不要讓人覺得你是一個非常不近人情的老板。一個公司想要做大做好,那么跟員工也是脫不了關系的,所以一定要用正確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