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鑒定人(傷者)攜帶上述資料需要親自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二次手術費用、誤工費用、營養期限、護理費用等相關項目的鑒定。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給鑒定部門人員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并交納相關鑒定費用,留下聯系方式,等待鑒定機構電話通知,預約時間,由被鑒定人家屬陪同前往鑒定機構進行鑒定。3.關于鑒定收費,鑒定費用一般是由當事人先行墊付,索賠時可要求對方支付該鑒定費用。4、等待鑒定結果。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他證明文件。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解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為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1、在治療終結后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當事人向具有資質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的傷殘鑒定機構提出傷殘鑒定申請;2、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相應的材料;3、由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出具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第三十六條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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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近年來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的案例逐年增加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這給萬千家庭造成了沉重的傷痛。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是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賠償的,但是得根據相關鑒定結果來判定具體賠償多少。那么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有哪些 ?如何辦理?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交通事故司法傷殘鑒定程序 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
辦理程序如下:
(一)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隊提出傷殘評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后,向傷者發出《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
(二)傷者持《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對資料不齊全的,評定人有權拒絕評定,待當事人備齊資料后,再行評定;
(三)評定人將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對傷者作出評定的結論;
(四)當事人如對作出的評定結論不服,可在接到《傷殘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傷殘重新評定申請。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當事人治療終結后,向原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寫出傷殘評定申請書。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人的一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等)傷殘及治療情況(傷情鑒定、病歷摘要)申請請求事項,申請人、申請日期。 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后的 15 日內申請傷殘鑒定。如果傷者 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各方當事人接到傷殘評定書后,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15天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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