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勞動法》對于 未繳納社保 的規定如下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 A《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 參加社會保險 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繳納 社會保險費 。B《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經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逾期仍不繳納或者補足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從用人單位存款賬戶中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不給員工買社保有違反勞動法嗎?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是不合法的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公司應當為員工按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繳納社會保險費?!眳⒓由鐣kU、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同時也是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而社會保險的有關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為社會統籌基金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說,不繳社會保險是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規定處理: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社保繳納規定,如果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會有什么處罰1、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應承擔相應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的責任。 2、用人單位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員工向社保局部門投訴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的,經核查發現確未足額繳納,將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并按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的滯納金。 3、如果用人單位在社保局行政部門發出限期補繳通知后依然不予補交的,則還會對用人單位進行行政罰款?!渡鐣kU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社保局在核查處理某一勞動者投訴社保時,可能會對用人單位全體勞動者社保繳交違法情況予以核查,如還存在其未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第幾條 他勞動者未足額或險種不齊全時,會一并進行行政處理。 5、用人單位在接到社保部門核查通知,如無理抗拒、阻撓或不按要求報送材料,可能面臨罰款處罰風險。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